給美國在臺協會之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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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與理念說明

曾經以網路LINE群組、facebook和 email等方式邀請在台灣地區關心人權議題的人士在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開會,討論「台灣的國際地位真相」的議題。每一場限二十多位,來的人非常踴躍,連續在 2016年3月10日、17日和24日開了三場。

大家熱烈討論的結果,對於如何提昇台灣人的人權,也提出很多有建設性的想法。其中有人提出一個活動的構想,希望與在台協會 (AIT)溝通,提議該機構接者2015年6月 AIT所招開「非政府組織」(NGO) 會議,今年再開一場。

至於這次 NGO會議要討論的話題,大家認為ROC護照是一個大問題,所以要從2010年4月的「法蘭克福機場事件」談起。眾所皆知,近代很多台灣人在世界各地旅行,這類事件可能會隨時再發生,導致台灣人的 人權徹底受損。

美國的臺灣關係法明文規定:

                  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問題是,如何落實這個條款?台灣人在世界各地旅遊,在人權上所發生的歧視,主要可以歸咎於甚麼的原因?而美國的責任在哪裡?我們希望這些事情,能與AIT進行徹底的溝通。因此要大家發函給AIT, 建議再招開一次 NGO會議。





AIT答覆的方式

至於 AIT的答覆,能不能再招開一次NGO 會議? 以2015年為例, 當時這個開會的消息是經 AIT 網站與 facebook做公布的。

同時要說明的是, 2015年6月時,參加該次會議的資格沒有特別限制。有許多在美國、香港、和本地已經向政府單位登記的團體參加,也有很多仍在籌備中,沒有正式的團體也參加。同時也有很多關心人權議題的個人參加。






發函辦法

這封信已經擬好,並提供有 .pdf格式 和 .docx格式 ,可二選一。

請把這封信下載並列印後,在「發文者」處直接填寫自己的姓名和地址 (中英文皆可)。用黑色原子筆即可。如果你是代表某一個基金會、協會、促進會等等,也可以把該單位名稱寫下來。

再填寫今天日期。

這樣的信函通常是要用郵寄的方式送達,(通常不需要掛號)。你可以用一個普通的信封,寫好美國在台協會的地址和收件人。


                              10659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美國在臺協會         處長                   啓


另外註明自己姓名、地址為寄件人。台灣地區的郵資是 NT$ 5.

有人問,這封信的內容可不可以用 email 或 LINE等方式直接發出去,或在相關facebook 或其他社群媒體貼一貼? 當然,你可以用任何你認為適合的方法,把這封信的內容送達美國在臺協會 (AIT),也是非常好的。

如果你可以鼓勵的朋友們也發函去,那亦會更好!